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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文旅行業信用分級分類監管試行辦法發布

發布時間:2020-11-26

文旅行業信用分級分類監管管理辦法的發布,將有助于規范文旅市場秩序。

在文旅產業快速發展下,如何推進北京市文化和旅游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健全信用分級分類監管機制也成為業界日漸關注的話題。11月24日,北京商報記者從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網站獲悉,該局發布了關于征求《北京市文化和旅游行業信用分級分類監管管理辦法(試行)》意見(以下簡稱“試行辦法”)的公告,其中不僅明確了針對文旅行業進行信用分級分類監管的范圍,也發布了信用評價的體系。

試行辦法指出,此次管理辦法對北京市行政區域內文化和旅游行業市場主體及其從業人員執業行為的信用評價、信用監管等相關活動適用。同時,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還將建設北京市文化和旅游行業信用監管平臺,定期發布或更新全市文化和旅游行業主體相關公共信用信息,并向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共享。

據了解,此次試行辦法中,北京市文化和旅游行業信用評價將從基礎信用、政務信用、第三方信用和行業領域信用四個維度,分類編制文化和旅游行業市場主體和從業人員評價標準,確定評價方法,實施信用評價。對信用評價指標及權重實行動態管理。

最終,對于信用較好、風險較低的市場主體和從業人員,合理降低檢查比例和頻次,減少對正常生產經營的影響,而對于違法失信、風險較高的市場主體和從業人員,適當提高檢查比例和頻次,依法依規實行嚴管和懲戒,以此來建立健全信用分級分類監管機制,規范市場秩序。

2019年7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的指導意見》。之后,國家發改委副主任連維良在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表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有七方面重點內容,分別為:貫穿事前、事中、事后全生命周期監管,強調分級分類監管,信息充分共享和依法依規充分公開,以“互聯網+”為特征,能夠大幅提升失信成本,更加注重市場主體權益保護,是法治化、標準化、規范化的監管機制。分級分類監管是信用監管最突出的特點。同時,在2019年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設報告中也提出,北京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已在旅游等43個領域開展信用分級分類監管。

業內人士表示,目前對于失信者的聯合懲戒措施有很多,守信聯合激勵也在積極探索和加快豐富當中。而文旅行業信用分級分類監管管理辦法的發布,將有助于規范文旅市場秩序。